一、《辦法》起草背景
2018 年以來,隨著我市經濟社會與房地產市場不斷發展,我中心為更好解決繳存職工改善住房條件的迫切需求,不斷優化業務流程,提升服務質量,進一步加大對住房消費的支持力度。2019年7 月,我市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40 萬元上調至單職工45 萬元、雙職工55萬元,在滿足職工購房資金需求的同時個貸率也快速增長,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不足的矛盾也逐步顯現。
2018年,我市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9214 戶、26.02 億元,個貸率87.3%;2019 年,我市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13078 戶、44.44 億元,個貸率90.40%、資金逆差為6.75億元;2020年,我市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14051 戶、55.52 億元,個貸率97.00%,資金逆差達15.7 億元。截止2020 年四季度,我市已出現部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積壓現象。在保證繳存職工正常提取的前提下,如不出臺《辦法》,公積金流動風險將不斷加大,我市將面臨住房公積金“斷貸”。
二、《辦法》出臺程序
針對上述問題,我中心在2020 年初就開始研究解決資金流動性不足的應對措施,并且已經啟動貼息貸等措施緩解資金不足問題。為更好監控資金運行,合理使用防范措施,科學實施預警管理,中心先后學習借鑒了西安、合肥、東莞、湘潭等外地市中心做法和廣東省、安徽省指導意見,征求了河南省住建廳住房公積金監管處意見。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同時規定,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的原則。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以及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等職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51267-2017)第3.2.2條第8 項同時規定,貸款額度與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的倍數規定,應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并報上級監管部門備案后實行。通過前期認真研究以及細致測算,中心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公積金流動性風險預警管理暫行辦法》。
2021年1月26日,該辦法經洛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三屆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并向省住建部門進行備案,于2021年2月5日印發施行。因此,《辦法》的制定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
三、《辦法》具體措施
鑒于我市住房公積金運行現狀,《辦法》建立資金流動性風險預警機制。并以個貸率為主要標準,設立三個等級的預警制度。
三級預警條件為:個貸率連續3 個月超過85%(含)。
采取的措施:
1.做好國債、定期存款等存量資金的調撥兌付準備;
2.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中,公積金繳存余額倍數下調至6;
3.暫停土地抵押狀態下的項目準入;嚴格執行項目準入工程形象進度標準,達到工程總進度的三分之一以上方可準入。
二級預警條件為:個貸率連續3 個月超過90%(含)。
采取的措施:
1.開展貼息貸款業務(已于2021 年1 月6 日啟動);
公積金貼息貸款是指:中心利用商業銀行資金,向符合公積金及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條件的借款職工發放貸款,商業貸款與公積金貸款之間的利息差額由中心從公積金增值收益的業務支出中列支,按月支付給借款職工或商業銀行,待中心資金充足時,再將銀行商業貸款轉回為公積金貸款。
2.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中,各檔次時間系數分別下調0.3。
一級預警條件為:個貸率超過95%(含)。
采取的措施:公積金中心在實施二級預警措施的基礎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采用輪候制。
公積金貸款輪候是對已審批通過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根據中心資金狀況,在放款環節按照出具擔保聲明的先后順序,全面實行輪流等候放款。
四、按照《辦法》測算情況
按照2020年相關數據,經過測算,三級預警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中,公積金繳存余額倍數下調至6,當年內可減少資金逆差3.5-4億元;二級預警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中,各檔次時間系數分別下調0.3,當年內可減少資金逆差3-3.5億元;二者合計,當年內可減少資金逆差6.5-7.5億元左右,個貸率可在當年由97%降為94%左右,流動性風險逐步降低。
舉例說明如下:
●小王為單人繳存職工,其當前繳存余額為3萬元,繳存時間為5年。啟動預警前他最高可貸45萬元,啟動二級以上預警后他最高可貸30.6萬元。若小王仍想貸45萬元,則需將繳存余額增加至4.42萬元。
●小李為雙職工繳存,其與配偶的當前繳存余額合計為5萬元,繳存時間為5年。啟動預警前他們最高可貸55萬元,啟動二級以上預警后他們最高可貸51萬元,若他們仍想貸55萬元,則需將繳存余額增加至5.4萬元。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賬戶余額+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倍×繳存時間系數。因此,預警機制對繳存時間短、余額少的繳存職工影響較大。
五、預警措施的啟動
2021年1月末,我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已達到98.07%,超過《辦法》規定的一級預警條件。按照《辦法》規定,考慮政策出臺與實施的緩沖時間,預計中心將在2021年3月6日啟動一級及以下預警措施(3月5日之前,已在公積金窗口成功預約個貸面簽的職工,仍按原有個貸計算公式計算可貸額度)。啟動預警前,中心將向社會發布通知。預警啟動后,中心將密切關注流動性風險變化情況,一旦個貸率降低到合理、健康區間,將在第一時間取消相關措施。
政策文件:關于印發《洛陽市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預警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洛管委會〔202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