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住宅可以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根據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陽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和洛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洛陽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洛陽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財政補貼申領辦法》的通知精神,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權屬證明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圍和拆遷改造計劃的四層及以上的非單一產權的多業主無電梯住宅。
2.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如何計算可提取額度?
答:符合提取條件的業主,可以憑有效申辦材料,自簽訂加裝電梯協議之日起,五年內一次性集中提取房屋所有權人及其配偶或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提取總額不能超過個人分攤部分的金額,且應扣除財政補貼金額。舉例來講李先生家住西工區,其參與了加裝電梯項目,且已向施工建設單位支付3萬元分攤費用,那么李先生可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為已支付的3萬元分攤費用減去財政補貼金額。
3.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財政補貼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答:根據洛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洛陽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洛陽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財政補貼申領辦法》的通知精神,財政補貼標準按照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相關的工程設計、施工圖審查、工程施工、工程監理、管線遷移、電梯購置及安裝等總費用的20%(市、區財政),且最高不超過10萬元/臺予以補貼;縣(市)、吉利區財政補貼標準按8萬元/臺予以補貼。